MIRROR演唱會事故丨製作公司已經唔係首次出事?
MIRROR演唱會事故丨製作公司已經唔係首次出事?
MIRROR演唱會昨日發生嚴重事故,事後網民旋即對幕後關於「豆腐渣工程」的公司進行查找,發現機械工程由「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負責;舞台工程則是「菱藝廣告製作有限公司」負責。而「菱藝廣告製作有限公司」則漏夜澄清,指意外與公司所負責的工程無關。
「協興隆」曾包辦梅艷芳演唱會
另一間公司「協興隆」,於1986年12月30日創立,算得上是老字號公司,。創辦人兼董事總經理為區家鑫,「協興隆」曾包辦過梅艷芳演唱會以及何韻詩演唱會的機械工程。據悉「協興隆」被「中建富通集團有限公司」收購達73%的控股,而「中建富通」則是歌手麥浚龍父親麥紹棠旗下的公司。
「協興隆」非首次出事
「協興隆」亦非首次在舞台製作上出事。2016年黎明於中環海濱舉行的戶外演唱會亦是由「協興隆」為承包商。當時因為蓋建舞台的中國製帳蓬布料不符合消防條例,不獲食環署發牌,最終演唱會在開放前兩小時取消。消防處當時解釋由於物料未達英國抗火標準,舞台燈光所釋放熱力或有機會導致火警。
專家:「不幸中的大幸」
香港註冊機械工程師、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前工程師盧覺強向《英文虎報》表示事故為「不幸中的大幸」。他解釋道涉事屏幕重約90公斤,高10米,如以角撞擊舞蹈員的話,將產生708磅力量,不排除有更嚴重的後果。他又補充指屏幕先是撞到地面,然後再襲向舞者,故此所產生的力量只有預料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