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與前經理人餘毓興法律糾紛升級工作室發聲明反駁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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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著名藝人張栢芝近日捲入一場與前經理人餘毓興的法律糾紛。根據報導,餘毓興曾於2020年向高等法院提出訴訟,指控張栢芝違反雙方於2011年簽訂的《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據悉,餘毓興當初支付了4000萬港元作為片酬,以換取張栢芝出演四部指定電影,但張栢芝未能完全履行合約條款。
前經理人轉行發歌指控
餘毓興不僅在法庭上尋求解決,近期更以唱作人身份發表單曲《以犬之名》,公開批評張栢芝。他在歌曲中提到,張栢芝當年承諾以狗的忠誠來履行合約,卻最終背信棄義。「當年栢芝以狗的忠誠誓言,令他當年在短短3天內支付4000萬簽約訂金。」
張栢芝工作室發表聲明反擊
對於餘毓興的指控和行為,張栢芝工作室於昨日(2日)傍晚發表聲明進行反擊,強調餘毓興的言論「均為虛假,嚴重不實,惡意中傷」。工作室列出幾點關鍵事實以駁斥餘毓興的指控:
– 張栢芝自2011年起的唯一經理人為香港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有限公司,而該公司於2013年已被法院頒令清盤。
– 餘毓興於2014年涉嫌偽造公章並擅自以張栢芝名義對外簽約,對此張栢芝已發出律師函。
– 工作室已委託律師處理此事,並將對小紅書賬號「餘生相伴」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工作室警告刪除侵權內容
工作室同時警告相關主體,包括網絡用戶和媒體,應立即停止傳播任何詆毀或誹謗的內容,並呼籲網絡平台積極履行監管職責。工作室表示,如有持續傳播侵權內容,將不惜採取法律行動保護張栢芝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