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歌手金浩中醉駕肇事逃逸 被判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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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於昨日對男歌手金浩中的醉駕肇事逃逸案進行審訊並宣判,金浩中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半。他被控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及「道路交通法」,涉及危險駕駛及逃逸致傷的行為。法院指出,金浩中在醉酒駕駛後撞上計程車,不僅造成財產損失,還有人受傷。事故發生後,他不負責任地逃離現場,並且指使經理人代替自首,導致警方在初步調查此案時陷入混亂。「金浩中對於犯罪事實的辯解不合理,而且毫無懺悔態度。」法院考慮到他後來認罪,並與受害者達成和解,因此對他進行了酌情量刑。
相關人員同樣面臨法律制裁
金浩中的經理人李某和全某,因涉嫌有組織、計劃隱瞞事故真相,分別被判有期徒刑2年和2年半。而另一名經理人張某,則因替金浩中頂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金浩中的醉駕事件發生於5月9日晚上11時44分,在首爾江南區狎鷗亭洞某道路,他酒後駕車撞上對面車道的計程車後逃逸,並安排經理人替他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