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鴻鈞攜帶百支加熱煙入境香港 法庭判罰款五千元

流行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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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歌手胡鴻鈞於今年1月28日從中國大陸返回香港時,在海關檢查中被發現其行李內藏有踰百支加熱煙及相關吸食工具。今日(25日),相關案件在九龍城法院進行提堂。胡鴻鈞本人未有親自出庭,而是由資深大律師蔡兆昇代表他認罪。

法官審理情況

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考慮了胡鴻鈞的書面求情及案件性質。法官認為胡鴻鈞購買加熱煙產品僅供個人使用,且在中國大陸購買並非違法行為。由於胡鴻鈞長期於大陸工作,可能未能即時了解香港的相關法律修訂,因此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攜帶該些產品入境。法官也考慮到胡鴻鈞在海關發現事件時的配合態度,以及他此前並無任何刑事記錄,並且在首次答辯時即坦承認罪,因此最終決定對胡鴻鈞處以五千元港幣的罰款,並要求於三日內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