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對前經理人餘毓興提出誹謗訴訟要求刪除不實言論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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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一起衝鋒陷陣,今日卻要對薄公堂。張栢芝的前經理人餘毓興,早前推出新歌《以犬之名》,疑似影射栢芝。栢芝透過工作室發聲明反駁後,餘毓興於社交平台回應,直斥她「講大話」。同日,栢芝向高等法院提出訴訟,指控餘毓興的新歌及相關報道內容誹謗,要求法庭下令移除不實言論,禁止《以犬之名》再發佈,並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

法庭訴訟細節

栢芝在法庭文件中指出,餘毓興在互聯網上惡意散播《以犬之名》,並明知內容不實地惡意中傷她,逼使她接受不合理的和解條款,以此吸引公眾注意力,並為自己的娛樂事業謀取利益。「她要求法庭下令移除餘毓興在社交媒體上不實的言論,禁止再行發布,又向餘毓興追討賠償,並要求對方書面道歉。」

餘毓興的回應

餘毓興推出《以犬之名》後,面對栢芝的法律行動,他選擇在社交媒體上回應,堅稱自己的行為並非誹謗,而是藝術表達。他的回應引發了公眾的廣泛討論,對於這場明星之間的法律爭議,社會各界表現出極大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