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恩娜家族遺產爭奪戰再起波瀾:外婆遺囑案件纏訟十年
家庭關係疏遠引發遺產爭議
勞笑鳳自從搬去與官恩娜母親麥銀麗同住後,與其他女兒的關係變得疏遠。在法庭上,長女麥銀娣首次作證時,被「契仔」的代表律師詢問。原告方指出,勞笑鳳一向節儉,但律師則提到勞笑鳳曾在麥麗萍結婚時送上龍鳳鐲,對此麥銀娣回應:「如果無禮金,就乜嘢金器都無。」律師進一步指出,勞笑鳳於2011年搬至粉嶺與次女麥銀麗同住,自那時起便開始與麥銀娣等人疏遠。勞笑鳳後來與馮明業上契,但麥銀娣並未被邀請參加相關聚會。律師認為這反映了母女之間的關係已大不如前,並提到馮明業曾詢問勞笑鳳是否想見長女,但得到的回答是勞笑鳳不願意,麥銀娣則堅稱「無可能」。
遺產爭議中未知事實
在庭上,麥銀娣表示她並不知情其母親希望馮明業成為「契仔」,也未曾知道在上契時,母親曾贈送銀餐具及勞力士名錶給馮明業,或馮明業曾協助搬運祖先的神主牌。律師還提到,在勞笑鳳的喪禮中,馮明業負責「擔幡買水」,但麥銀娣並未出席喪禮,因此對這些情況一無所知。
家族成員間隔閡與信息隔絕
根據2016年的報導,勞笑鳳搬去與官恩娜母親麥銀麗同住後,與其他女兒的關係逐漸疏遠。麥銀麗還不斷破壞母親與其他女兒的關係,禁止母親與兩個女兒開設聯名戶口。麥銀娣等人發現很難再與母親聯繫,而且母親去世的消息也是通過官恩娜的妹妹官恩沂在閒聊中才得知。當時勞笑鳳的身後事已經處理完畢,並且已經過了一段時間,因此只有官恩娜一家曾參加過喪禮,其他親友則完全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