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自動人臉識別侵犯私隱 與160萬名原告人和解賠$50.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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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推出咗好耐嘅Facebook功能「自動人臉識別標籤功能」,喺美國被指侵犯私隱,多達160萬名原告人控告後獲美國聯邦法官批准Facebook和解,最終賠償金額達到6.5億美元(約50.4億港元),到底呢個當初為方便大家標誌朋友嘅功能出咗咩問題?
撰文:odin | 圖片來源:Facebook
【Facebook】自動人臉識別侵犯私隱
已經推出咗好耐嘅Facebook功能「自動人臉識別標籤功能」原意係為咗方便大家標誌朋友嘅功能,不過係推出初期已經俾用戶發現Facebook此功能預設為自動開啟,需要Facebook用家手動去關閉而引起爭議,芝加哥律師喺2015年代表原告控告Facebook功能「自動人臉識別標籤功能」未經Facebook用戶同意,並儲存用戶生物特徵資訊繼而自動標籤照片中Facebook用戶嘅臉孔,違反當地生物特徵辨識資訊隱私法,直至2018年案件演變成集體訴訟,Facebook最終喺2019年跪底,此功能只會喺Facebook用戶自行選擇時先會使用臉部辨識功能,至今年多達160萬名原告人控告後,終獲美國聯邦法官批准Facebook和解。
【Facebook】與160萬名原告人和解賠50.4億
就Facebook功能「自動人臉識別標籤功能」未經用戶同意,並儲存用戶生物特徵資訊繼而自動標籤照片中Facebook用戶嘅臉孔,Facebook被多達160萬名原告人控告後,美國聯邦法官最終批准Facebook和解,最終賠償金額達到6.5億美元(約50.4億港元),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官喺批准和解書上表示:「和解方案令每一位想要補償嘅集體訴訟者每人可獲最少345美元(約2,676港元)」,更將呢單案件形容為「消費者喺爭論激烈嘅數碼私隱方面獲得重大勝利」,對於Facebook侵犯私隱問題近年越爆越多,Facebook背後監控功能逐一被爆料,唔少Facebook用家紛紛跳船去到MeWe開拓另一片天,但唔少人用唔慣水土不服回流,Facebook喺呢單案度會否吸取到教訓,跟隨Whatsapp步伐打用戶親民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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