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為爭地盤跳廣場舞 扯衫兇狠互毆浴血倒地 網民自嘆戰鬥力不如大媽!(內文有片) |時事新聞台
撰文:iluvhk|圖片來源:影片截圖、微博
大媽為爭地盤跳廣場舞 扯衫兇狠互毆浴血倒地
大媽愛跳廣場舞變一場打鬥?中國四川雅安兩派批大媽因為爭奪場地的問題大打出手,兩群人扭打成一團,互相扯衣服,有人在混亂間倒地流血,更要驚動警方到場處理!
由影片可見,其中一名人士被推倒在地上,其他大媽立即跑過去幫忙。有人試圖拉開發生衝突的人,但亦有人在外圍推撞,期間更有人伸手扯對方的上衣及頭髮,場面非常混亂。影片中亦見到有人頭破血流倒地,動彈不得,地上流有血跡。
社區工作人員稱,涉事的兩批大媽沒有其他矛盾,只是為了爭地盤而打架,已經報警處理。雨城公安分局警員到場了解,指現場
事發後,社區工作人員指,涉事者當時在廣場跳舞,並因爭奪第一排位置而發生爭執,雙方沒有其他矛盾,事後已經報警處理。雨城公安分局則表示,現場有人受傷倒地,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
網民自嘆戰鬥力不如大媽!
事件其後引起網民熱議,不少人批評大媽的行為,認為她們已經一把年紀,應該注意自己的言行,更表示「有這精力幹點有意義的事兒,好好活不行嗎」、「又不是選美,就是選妃也不至於這樣吧」、「跳個舞娛樂一下鍛煉一下,還搞得跟宮鬥劇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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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網民開玩笑指是「舞林大會,舞王爭霸」,建議她們鬥舞。有人笑言從比瞭解到廣場舞如何強身健體,一眾大媽戰鬥力驚人:「以前擠公交地鐵還需要別人讓座不讓真不行,自從跳了半年廣場舞,現在都可以群毆亂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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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小紅書打入香港市場?! 內地大媽發攻略文 教人在芝麻灣捉海星掘貝殼
小紅書成為內地人近年至愛的分享平台,一名港人內地妻子在「小紅書」上,分享在芝麻灣發現巨型海參的經歷,並配有大量的圖文,不少香港人見到鬧爆該名女子不當行為。據知該名女子表示自己當時與丈夫同行,等待退潮後撿貝殼,同時收獲不少海洋生物。
從她分享的系列照片中,可見有滿滿數桶海星、蠔類、貝殼,以及一隻八爪魚,圖片中又見她以箝子夾起一個巨型黑色物體,詢問網友是否海參:「最意外的是兩條巴掌大的海蔘(參),其實是我不知道是不是海蔘(參)?也不知道有沒有毒?反正我是嚇到了,最後我們還是放回海裡了。」
這名女子形容「今日收獲豐富,包括海星、生蠔、貝殼」,更詢問網友是否可以進食。帖文以遊記形式,詳細列出前往芝麻灣的交通方式、挖掘海洋生物的所需工具,但相關貼文卻引起網民批評,有人斥責她的行徑是破壞生態自然,並指出海星是不能拿走的。該名女子在回應網民質疑時,一度指海星是朋友的。
根據該名女子在小紅書上的自述,自己是廣東省英德人,25歲時遇上了香港人丈夫並嫁來香港,但她暫時未取得香港身分證,今年4月25日到灣仔入境處以照顧丈夫及女兒為由,申請在港延期居留。
另外,亦有一位嫁到香港的國內人妻,以長文教授到芝麻灣捉海星、貝殼類生物,兼有食譜用來煮食煲湯的情況。從她貼出的照片中,更有手拿海星、貝殼類生物,以及滿滿一籃貝殼類生物的情景。之不過,有網友發現這位國內人妻的舉動是違法。
當然,這位國內人妻對於違法指控就予以否認,並以「那不是野生動物,那是貝殼類」辯解。只是一眾內地及香港網友沒有因此而賣帳,並直斥「有錢不會去買養殖的嗎?」、「這些情況己漸成常態,並蔓延世界,生態災難」。
根據郊野公園條例26條(1e)指:
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殺死、獵捕、設陷阱捕捉、騷擾或打擾任何種類的野生動物,或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拿取、摧毀或干擾花草樹木,或禁止或限制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作出任何會干擾土壤的事情;
郊野公園條例26條(3)
根據本條訂立的規例可規定,凡違反或觸犯該等規例即屬犯罪,可處不超過$5,000的罰款及為期不超過1年的監禁,如該罪行屬持續的罪行,則除就該罪行而施加的刑罰外,可另處每日不超過$100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