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吾】最後還是不捨而已
我:「係呀,好合理吖。建制派係咁㗎啦。」
C:「咁泛民呢?邊個支持㗎?」
我:「我鬼知。佢哋支持都唔肯認㗎而家,驚香港人唔接受吖嘛。驚同志有特權呀。」
C:「結婚都係特權呀?」
我:「係呀,好多老闆都係咁諗㗎啦。你結咩婚?生咩仔?最好就呢世都喺度捱……」
* * * * *
最近,朋友都在吵架,都在聊離婚。他們想離婚的原因,都是很簡單:生活的小事不合拍,對事情有不同的價值觀。只是,很多在聊離婚的人,真的走到離婚一步的,其實少之又少。因為大家都知道,有很多事情,說出來,就是不做。像爭取民主、男女平等、同志平權,很多人口說得很大聲,但他們都不會爭取的。
朋友A最近1星期3次跟我聊天,都在說前路問題。我這種人,對婚姻一直都沒有甚麼感覺,我甚至希望,那些反同志婚姻的議員,可以順手幫忙,廢除婚姻法中的離婚法,並進行修例,禁止異性戀者離婚。如果真的「迫不得已」要離婚,異性戀者就要把結婚時收的人情發還,免得我這種獨身者,在你們結婚的時候就要乖乖的交祝儀,到他們離婚的時候,不哼一聲,對他們來說,離婚的男女,當事情「沒有發生過」一樣。這樣才是實實在在捍衛神聖的一夫一妻制度吧?
對很多人而言,最後大家都留在一起,其實不是甚麼愛不愛。愛,很快就會忘掉。大家都投資了那麼多時間,浪擲了那麼多金錢,這些都是沉淪成本,是sunk cost,最後兩個人在一起的投資,不能開花結果,自己的資本愈來愈少,要重新適應新人又太過煩,於是才在一起吧?
跟1個男生一起12年的朋友C先生,最近決定跟他的男友「打開關係」(open relationship),總之,各有各玩,奉行「不惹病、不分手、不過問」的「三不原則」,維持關係。我也狐疑,C不是跟他的男朋友一起住,為甚麼需要這樣「打開關係」。C幽幽的告訴我:「只是習慣了有1個人而已。當你習慣了,就需要有多1個人。有時候,我們都不是尋找戀愛,只因為,我們怕老而已。老了,1個人,就好可憐了。」
text-健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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