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吾】做怪人的累
我:「妖,煩你又…」
健:「咁係吖嘛…」
我:「你不如直接啲講你想講嘅嘢啦。」
健:「我嗰次呢,就同條女返屋企玩啦。點知,條女知道層樓係我嘅之後呢,就即刻想知我全名、喺邊度做嘢…」
我:「哦!就咁咋?」
健:「乜而家咁嘅咩?」
我:「你知唔知呀,有本經濟學嘅書,叫《免費的東西是最貴的》(Free Things Are the Most Expensive Things),免費是很貴的。」
健:「…」
* * * * *
又有一些網民看完文章後,說「這些垃圾文章」怎麼樣怎麼樣。
有時候我都覺得很奇怪。有些香港人,看完一些文字,只要不合心意,就會說人「垃_圾」。我心想,你有嘔出垃圾的能力嗎?也許沒有。更何況,這篇關於戀愛的專欄,寫的都是朋友的真人真事。嚴格來說,都是取材,都是採訪。為何他們會對「記者」的採訪說是垃_圾呢?難道他們不接受,香港會有這些人用這些方法談戀愛嗎?
畢竟,香港人很怕談戀愛。總之,你問10個港女,8個會告訴你,她們談戀愛的目標,是找結婚對象。因為她們早就輸在起跑線上了。上水的學校校規列明不准男女學生同時出大門口,免得他們早戀。入了大學,大家又要找結婚對象。之後28歲就要結婚了。因為35歲就是高齡產婦很危險。戀愛是甚麼?就是功能性地找交配對象的工具。
結果,可以甘心享受戀愛或性愛的人,不會隨便宣之於口。因為,大部分香港人,都是保守和怕事的。
於是,我們就只可以從愛情文本中找答案。我的學生C,男生,是同志,他的戀愛寶典,就是《色慾都市》,6個季度的DVD看了又看,覺得夏綠蒂就是自己,偶爾又會覺得凱莉做的事,自己都會做。C有次就跟我說:「去了1個男生家,做愛。做完愛之後,我都知道他不會繼續跟我交往的了,就偷偷看他家的擺設。看他擺出來的律師證書,有他的全名,之後就看到他案頭有他的卡片,就偷偷的把名片拿了1張,原來是某投資銀行的律師…」C覺得自己很有滿足感,高潮過後,集了郵,知道這個人的真正身分,自己的真正身分他就不會知道(雖然我幾近肯定那個投資銀行的律師不會在乎),他覺得自己像《色》中那個凱莉,有點freaky的凱莉。
其實,每個人在戀愛中都有點怪癖的。可是,我們都有很多很多理由,或藉口去告訴自己,我們不應那麼怪。因為,在香港做怪人,是很累的。
text-健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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